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人力资源部时间: 2013-07-29作者: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 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推荐条件,保证推荐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1)电子版和2份纸质版原件;
(二)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2份,扫描件1份。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复印件(论文限3篇,请复印全文;专著限1本,请复印封面、版权页、序言和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非涉密证明材料。
(三)《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人选简表》(见附件2)电子和纸质各1份。
所有电子文件请刻盘报送。
五、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8月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总部人力资源部人才开发与培训处。
联 系 人:杨彬
联系电话:010-82298236
中国铝业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