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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创轻合金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检测服务项目公开询比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来源: 中铝材料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时间: 2026-04-22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重庆国创轻合金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C-GKXB-2025011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四)服务范围:

提供室温力学性能试验、低温力学性能试验、高温持久试验、弯曲性能试验、化学成分试验委托检测服务。

(五)服务要求:

1.资质与能力要求:

(1)报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检测服务内容)。

(2)报价人需具有CNAS认可证书,且认可范围覆盖本项目中全部检测项目(室温力学性能试验、低温力学性能试验、高温持久试验、弯曲性能试验、化学成分试验)。

(3)报价人需具有CMA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认定范围包含本项目全部检测项目,可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4)报价人需提供近3年同类检测服务业绩证明至少包含2份,并加盖公章。

(5)管理体系认证需明确覆盖范围,报价人须需提供有效的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近3年内未因检测数据造假、检测流程违规等问题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或受到行政处罚,报价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平台近1个月内的信用查询截图。

2.验收要求:

(1)试验结束后30日内提供检测报告,报告需包含检测依据、样品信息、原始数据、检测结果及判定结论,并加盖CMA和CNAS标识章;

(2)国创院收到报告后30日内完成审核,对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异议期内书面提出,供应商应在30日内予以答复或重新检测”。

3.中标人需对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询价人商业秘密及项目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未经询价人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义务在项目结束后依然有效。

(六)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

(七)评审标准:经评审合理低价中选

二、成交候选人名单

(一)成交候选人基本信息

序号

报价单位

投标单价(万元)

投标总价(万元)

付款方式

交货期

项目

单价

(万元)

预估数量(件)

单价合计

(万元)

1

国合通用(重庆)测试评价认证有限公司

室温力学性能试验

0.015

50

0.75

3.74

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30天

2

国合通用(重庆)测试评价认证有限公司

室温力学性能试验制样

0.01

50

0.5

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30天

3

国合通用(重庆)测试评价认证有限公司

低温力学性能试验

0.04

10

0.4

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30天

4

国合通用(重庆)测试评价认证有限公司

低温力学性能试验制样

0.01

10

0.1

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30天

5

国合通用(重庆)测试评价认证有限公司

高温持久试验

0.02

40

0.8

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30天

6

国合通用(重庆)测试评价认证有限公司

高温持久试验制样

0.01

40

0.4

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30天

7

国合通用(重庆)测试评价认证有限公司

弯曲性能试验

0.01

10

0.1

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30天

8

国合通用(重庆)测试评价认证有限公司

弯曲性能试验制样

0.005

10

0.05

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30天

9

国合通用(重庆)测试评价认证有限公司

化学成分试验

0.011

40

0.44

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30天

10

国合通用(重庆)测试评价认证有限公司

化学成分试验制样

0.005

40

0.2

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30天

(二)成交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信息

序号

成交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备注

1

国合通用(重庆)测试评价认证有限公司

顾珈睿


(三)成交候选人资格能力响应情况

序号

成交候选人名称

资格能力响应情况

1

国合通用(重庆)测试评价认证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约定的资格能力要求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4月22日8:30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4月23日8:30

四、异议提出的渠道及要求

(一)异议提出时限:

异议须在本公示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二)异议提交要求:

1. 异议书应包括以下完整内容:

(1) 异议提出方的全称、法定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 异议事项的具体事实、明确理由及对应的法律依据或采购文件条款;

(3) 明确的异议请求及主张(如要求重新评审、取消候选人资格等);

(4) 支持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异议方公章,原件备查)。

2. 异议书必须由异议提出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由授权代表提出,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异议材料应通过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邮寄以收件邮戳为准),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异议。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1. 超出本公示规定公示期提出的;

2. 异议事项不具体、缺乏事实依据和有效线索,无法查证的;

3. 对已作出明确答复的同一异议事项再次提出,且无新的事实和证据的;

4. 异议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或未提供完整授权材料的;

5. 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活动正常秩序的。

(四)法律责任:

异议提出方应对所提交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捏造虚假信息或伪造证明材料。若存在虚假、恶意异议行为,采购单位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并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成交候选人公示仅在中铝材料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https://zlcly.chinalco.com.cn/)为唯一有效发布媒介。其他任何网站、媒体转载本公示的,均需自行核实内容准确性,采购单位不承担因转载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或篡改等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

六、纪委监督反馈渠道

监督电话:023-68075413

监督邮箱:zlclyjw@chinalco.com.cn

监督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询价人):重庆国创轻合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85号高新大厦5楼511室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23-68188924

联系邮箱:cqglzhc@chinalco.com.cn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说明

1. 公示期间,如对成交候选人存在异议,请严格按照本公示规定的渠道和要求提交异议材料。

2. 公示期满后,若无有效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且符合规定,采购单位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人,并另行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或发放成交通知书。

3. 若公示期内收到有效异议且影响成交候选人资格或排名的,采购单位将按规定重新组织评审或调整成交候选人,并重新公示。

4. 本公示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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